機動車在人行橫道禮讓行人。
見習記者 朱宇慶 記者 吳衛民
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,為凈化道路交通環境,助力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,7月8日起,交警開始嚴查以下三類交通違法行為:
一、騎電動(摩托、自行)車不戴安全頭盔。
騎乘電動(摩托、自行)車均需要佩戴好安全頭盔。頭盔對于摩托車、電動車駕駛者來說,相當于轎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,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后一道防線。不僅要戴上頭盔,更要系牢卡扣,別讓安全頭盔淪為擺設。
二、騎電動(摩托、自行)車逆向行駛。
電動(摩托、自行)車行駛時,應靠右側順向行駛。逆向行駛不但影響交通秩序,而且會給自身和他人帶來較大的安全危害,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一旦引發交通事故,將由逆行駕駛人依法承擔全部事故責任。
針對電動車逆行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,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之規定依法處以50元罰款。
三、機動車不禮讓行人。
停車禮讓不僅考驗的是駕車人遵紀守法的意識,還關系到交通大環境的安全有序,更是對一個人文明素養的最好檢驗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: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,應當避讓。違反上述條例的,將依法處以罰款150元,記3分的處罰。